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崇左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广西凭祥产业园区实施的决定》(崇政发〔2025〕1号)要求,现将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广西凭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排污许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二、受委托单位
广西凭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委托事项
(一)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二)排污许可;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四、委托权限
接收申请材料和审查,出具补正告知书、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行政许可审批申请,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送达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函件等。
五、委托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委托单位终止委托为止。
六、其他事项
受委托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对受委托单位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其依法、规范、高效履行职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