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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等相关要求,崇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崇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2025年崇左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表
崇左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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